| 01. |
請向園方及該班導師告知固定接送幼生的人員是誰?(父或母、爺爺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 …) |
| 02. |
接送幼生時間:
上午 07:30 ∼ 09:00 入園
下午 16:00 ∼ 17:30 全日班放學 |
| 03. |
娃娃車發車時間:上午七點三十分、下午四點十五分、下午五點三十分 |
| 04. |
如須逾時至下午六點三十分接回幼兒,請登記並繳逾時費 (逾時費每半小時 50 元計,未滿半小時仍以半小時計) 。 |
| 05. |
請您務必準時接送幼生,不宜太早或太晚。 |
| 06. |
為顧及幼生安全,本所專用門開放時間為上午 07:30 ∼ 09:00、下午16:00後,其餘時間請由1樓櫃檯通知開門。 |
| 07. |
每日到、離所請由指定親屬接送,如果您當日不克前來委託他人至所接幼生,請事先以電話聯繫老師並告知所方委託人姓名、特徵與幼生關係。 |
| 08. |
上課時間如欲將幼生接回請至該班導師處填寫「上課期間幼生離校登記表」。 |